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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网北京7月13日专电(记者 李志勇)北京市政府13日发布通知,要求从7月20日至9月20日期间北京市各单位实行错时上下班。 根据通知内容,7月20日至9月20日,北京市各级党委、政府及其所属部门,北京市各级人大、政协办公厅的上下班时间不调整。 除承担<--keyword--><--/keyword-->城市<--keyword--><--keyword--><--keyword--><--/keyword-->(<--keyword--><--/keyword-->图库<--keyword--><--/keyword--> <--keyword--><--/keyword-->论坛<--keyword--><--/keyword-->)<--keyword--><--/keyword-->运行和服务保障任务的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学校外,北京市其他各级国有企业上下班时间分别调整为9时和17时,大型商场上午开始营业时间调整为10时,晚上适当延长营业时间,其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上下班时间分别调整为9时30分和17时30分。 同时,鼓励适宜网上办公的企事业单位试行网上办公,适宜弹性工作制的企事业单位也可试行弹性工作制。 
为保证奥运期间的空气质量和交通顺畅,从7月20日至9月20日,北京市机动车将实行单双号上路,即单号单日行驶,双号双日行驶。外地进京车辆也将按单双号行驶。奥运期间,机关单位公车将削减70%,并对上、下班时间和大型商场营业时间进行适当调整,错峰上、下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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